《四川省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0-11-23 15:10:04 閱讀量: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著力引導省屬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四川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四川省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川辦發〔2019〕68號,以下簡稱《考核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F對《考核辦法》進行解讀。
(一)《考核辦法》修訂的背景是什么?
“黨的十九大”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明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作出了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部署,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立足新時代四川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對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作出了戰略部署,并對做強做優做大國資國企提出了明確要求。為此需要修訂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激勵約束機制,切實發揮考核分配的導向作用,推動省屬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考核辦法》修訂遵循了哪些原則?
《考核辦法》修訂過程中,始終堅持和把握四個原則:一是堅持高質量發展導向。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引導企業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實現質量更高、效益更好、結構更優的發展,不斷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二是堅持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資監管。準確把握出資人監管邊界,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加強和改進經營業績考核,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更好落實保值增值責任。三是堅持分類考核和對標考核相結合。根據省屬企業功能定位、經營性質和行業特性,深化分類考核,并強化行業對標,加快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國內一流企業。四是系統設計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對涉及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做好業績考核體系的頂層設計,增強考核政策的前瞻性和系統性。針對省屬企業質量效益不高、布局不優、科技創新不夠等發展現狀,進一步找準定位、精準發力,提高考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考核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考核辦法》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重點完善了五個方面內容:一是對表高質量發展的內涵,從質量效益、改革轉型、創新驅動、風險管控、社會貢獻等方面多維度構建年度與任期相結合的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二是進一步深化分類考核,在區分企業功能定位實施考核的基礎上,對省屬企業按行業細分設置差異化考核指標和權重。三是實行年度考核目標分檔管理,構建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企業財務預算和企業工資總額預算“三位一體”的目標管理體系,激發企業“不用揚鞭自奮蹄”的原動力,主動爭取高報目標值。四是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包括考核計分規則、考核評級規則以及獎勵加分規則等。五是建立黨建考核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銜接機制,將黨建考核結果與企業負責人薪酬掛起鉤來。
(四)《考核辦法》如何進一步深化分類考核?
年度圍繞經濟效益、功能任務、管理效能、重點工作四個維度,任期圍繞資本回報、勞動效率、功能任務、創新轉型和中長期發展四個維度,按照“少而精”的原則設置指標和權重,落實分類考核重點。一是根據企業功能定位設置考核指標和權重。競爭性企業,以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為導向,以經濟效益最大化為主要目標,重點考核效益效率指標。功能性企業,適當降低效益效率指標的考核權重,側重考核管理效能、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和企業承擔的省委省政府下達的重大專項任務完成情況。二是根據企業行業類別和特點設置考核指標。對投資類企業,重點考核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產業結構調整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以及成本控制、風險控制和資本回報指標;對生產經營類企業,重點考核成本控制、風險控制以及經營現金流等指標;對科研類企業,重點考核科技創新投入、科技成果產出和轉化等指標;對公共服務類企業,重點考核成本控制、產品服務質量、社會滿意度等指標。
(五)《考核辦法》如何強化導向作用,引導省屬企業產業結構調整?
鼓勵省屬企業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努力向“5+1”現代產業體系布局是本次考核辦法修訂的一個重要導向。按照年度考投入、任期考產出的思路,年度考核設置重點工作指標,采取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側重考核企業董事會在推動產業轉型發展等方面的工作落實情況以及“5+1”產業領域的投入情況;任期考核設置創新轉型指標,強化結果導向,以定量考核為主,側重考核推動產業轉型發展的階段性成效及“5+1”產業領域的產出情況,引導企業加快結構調整,積極培育戰略新興產業,加快新舊動能轉換
(六)《考核辦法》如何強化導向作用,促進省屬企業創新驅動?
新修訂的考核辦法堅持將突出創新驅動作為重要的考核導向之一,并加大了科技創新考核力度,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健全科技創新考核指標體系。對工業和科研等科技進步要求高的企業,原則上年度和任期均要設置科技創新類指標。二是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將研發投入視同利潤,在計算利潤總額、經濟增加值指標時予以加回,引導企業建立研發投入穩定增長機制。三是加大科技創新考核獎勵。對科技創新取得重大成果的企業,在年度考核中給予考核獎勵加分,并適度提高科技創新獎勵加分門檻,提高省屬企業科技創新的含金量。
(七)《考核辦法》如何強化對企業負責人的正向激勵?
為弘揚企業家精神,充分調動省屬企業負責人積極性,《考核辦法》進一步完善正向激勵機制:一是加大經營業績與企業效益、績效薪酬的正相關性,對任期內經營業績取得突出成績的企業,經認定后在任期考核中給予加分獎勵;二是分檔確定績效薪酬預兌現比例,提高激勵及時性,增強激勵效果;三是建立容錯機制,對于企業實施重大科技創新、發展前瞻性戰略性產業、開拓一帶一路項目等,經營業績未達預期的,按照“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在考核上不做負向評價,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
摘自:瀘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